這兩種方式各有優缺點,取決於地主的需求和條件。

項目 自辦都更 委託建商辦理(民辦都更)
主導權 所有權人(住戶)全權主導,決策自主 建商主導,住戶參與協商
利益分配 分回房地無需與建商分潤,住戶可分得較多坪數 須與建商分潤,分回坪數較少
資金來源 住戶自籌(自有資金或貸款),資金壓力較大 建商出資,住戶無需自籌資金
風險承擔 住戶自負盈虧,承擔財務、施工、房價波動等風險 風險由建商承擔,住戶較為安全
專業需求 需具備整合、協調、營建、法規等專業知識,或聘顧問協助 建商提供專業團隊,住戶較省心
適合對象 有資金、協調能力、希望掌控全局且分回最大利益者 無法自籌資金、希望簡化流程、降低風險者
流程複雜度 較高,需自行整合住戶、成立更新會、處理行政程序 較低,建商負責整合、申請、執行
品牌效應 無建商品牌加持,未來房價單價可能較低 若建商品牌佳,完工後房價單價可能較高
時間成本 協調整合時間長,流程繁瑣 建商協助整合,流程相對快速